网站管理员 贺建潇|694人阅读(05-16)

    2023年5月16日,兰州大学土库曼斯坦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海教授在《经济日报》发表题为“为共建“一带一路”谱新篇”文章,全文如下:

 

                                                         为共建“一带一路”谱新篇
                                                                       王四海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重要动力。中国与中亚国家建交以来,能源合作硕果累累,为中亚国家经济转型、社会建设、民生福祉改善提供了基础支撑,为中国同中亚五国建立高度互信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一带一路”倡议筑牢了现实根基,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能源与动力,为中亚和平、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引擎。

油气合作

    中亚地区是全球油气资源三大主产区之一,传统油气合作是中国—中亚能源合作的起点,共建“一带一路”从倡议到实践不断走深走实,中国—中亚油气合作成果卓著、作用显著,已成为中土、中哈、中乌双边关系的压舱石与推进器。

    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与中亚国家间油气勘探、油田增产技术服务、油气运输、设备供应、油品贸易等众多项目陆续开展,特别是中国—哈萨克斯坦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a、b线建成投用,中国—中亚油气合作规模不断扩大,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奠定了现实基础。2013年以来,乘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在中亚首倡的春风,中国—中亚油气贸易稳定增长,双边全产业链合作领域逐步深化。以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c线、土库曼斯坦复兴气田开发项目、塔吉克斯坦丹格拉炼油厂项目、吉尔吉斯斯坦中大炼油项目、哈萨克斯坦奇姆肯特炼油厂现代化改造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卡拉库利区块天然气田项目等一系列重大项目为代表,中国—中亚油气合作已经形成了集油气勘探开发、管道建设与运营、工程技术服务、炼油和销售于一体的完整上中下游产业链。中国的技术、资金、市场有效地带动了中亚国家油气产业的高速发展,在拉动中亚国家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双方贸易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更重要的是,助力中亚国家构建起了现代化的油气工业体系。

    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2》数据,目前中亚地区石油剩余探明储量仍高达41亿吨;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超16.7万亿立方米。2021年,中亚主要油气生产国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原油产量约为1亿吨,天然气产量约为1620亿立方米,除乌能源自给率略高于100%外,哈、土两国能源自给率均达200%以上,可供出口油气余量较大。而作为全球油气资源第一大消费国与进口国,2022年中国油气对外依存度高达71.2%和40.2%。当下与未来,中国—中亚油气产业供需对接、融通互补,合作动力与领航力依旧强劲。

    目前,中哈管道扩建工程、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国—中亚油气合作前景光明。

新能源合作

    “一带一路”建设至今10年间,在夯实传统油气合作基础的同时,中国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技术与中亚新能源资源紧密对接,目前已形成一大批标志性成果,逐渐成为中国同中亚国家能源合作与“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的新亮点与新动力。

    中亚国家新能源资源可开发量巨大,政府发展新能源意愿强烈。国家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相关报告显示,中亚地区水电技术可开发量总计9660万千瓦,风电技术可开发量约85亿千瓦,光伏技术可开发量约868亿千瓦,是全球可再生能源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之一。另外,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还分别是全球铀矿第2、第10大探明储量国。

    基于良好的新能源资源禀赋,近年来中亚国家积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发展战略与法规,如哈萨克斯坦的《低碳发展愿景》《可再生能源法》、乌兹别克斯坦的《2017—2025年乌兹别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土库曼斯坦的《2030年前发展可再生能源国家战略》、吉尔吉斯斯坦的《可再生能源法》等,均对新能源开发与合作作出了详尽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能源开发应用技术飞速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面对丰富的中亚新能源市场,中国新能源技术企业主动入局,已经在中亚核能、风能、水能、太阳能等诸多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能源领域始终是中哈双边务实合作的重要组成。10年来,中国为哈萨克斯坦建设的札塔纳斯100兆瓦风电厂(中亚最大风电厂)、图尔古松水电站、丘拉克库尔干光伏电站、卡普恰盖光伏电站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纷纷落成,有力推动了哈绿色经济转型战略目标的落实。2022年9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建交30周年联合声明》指出,中哈将积极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领域合作,不断丰富能源合作的实质内涵。

    乌兹别克斯坦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目前中乌合作的布哈拉风力发电站、纳沃伊100兆瓦光伏电站均已并网发电。2023年2月,乌能源部长访华,中乌再次签署200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来自中国的新能源力量推动了乌新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的落地执行,为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是中亚地区水能、风能富集的国家,中塔合作的格拉夫纳亚水电站技改项目、中吉间开展的巴勒科奇风电厂项目等已成为中国—中亚产能合作与新能源开发的典型。

    此外,面对全球“双碳”议程的逐步深入,中国与中亚国家均面临较大的低碳减排压力,在减排的道路上更需并肩作战。2021年6月份,中国同包括中亚五国在内的共30个国家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强调“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各国需要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确保发展中国家获得可负担、经济上可持续的能源”。2022年3月份,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规划要求积极开展氢能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积极构建国际氢能创新链、产业链,积极探索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氢能贸易、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开发等合作。这为中国—中亚国家能源转型、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指明了方向。

(作者系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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